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主办、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承办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专题,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10日期间开展。现就我校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习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health/(可直接复制链接登录学习)
学习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月10日
参训对象:本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辅导员。
一、注册登录
未注册的教师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和发放电子学习证书,请您认真填写。已完成注册的教师报名进行学习。
二、自主选学
开始学习前,请先点击“立即报名”,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身份信息作为学时认定的重要依据。
本专题共提供4个学习单元20节课程,教师可按需选学。
教师必须完整学习所选的课程视频,并完成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节课程对应的认定学时。每节课的认定学时均为1学时。
三、学时认定
(1)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须选学完成最少15节课程,按实际学时认定,学时认定范围为15-20学时。
(2)专兼职辅导员须选学完成最少10节课程,按实际学时认定,学时认定范围为10-20学时。
(3)研修结束后,平台将为学校管理员审核认定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的教师提供电子学习证书。非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只记录学习时长,不提供学习证书。
(4)电子学习证书将在寒假教师研修整体结束后开放下载,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5)教师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四、有关要求
1.研修动员: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学习的重要意义,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2.研修考核:以学院(部)为单位收齐教师实际获取的电子学习证书和各单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专题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统一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万芊收。
附件:各单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专题完成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